男子除夕前日在宿舍身亡,连续几天工作超11小时,公司回应“事发前已请辞”

发布日期: 2026-03-16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百姓关注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工亡, 劳务公司, 申请工伤, 累计出勤, 家属, 南京, 小时, 公司
涉及行业:交通物流业, 货车/物流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白领受雇者
地点: 江苏省

相关议题:工作时间, 工伤/职业病

  • 陈志坤春节前在南京一家企业做货物分拣工作,连续几天工作时间超过11小时,腊月二十八早上被室友发现死亡。
  • 家属表示,陈志坤的打卡记录显示多天工作时长较长,怀疑其因连续加班导致身体不适死亡。
  • 用工单位仅愿意人道主义赔偿2万元,未向家属提供完整打卡记录和劳动合同,家属对维权程序感到无助。
  • 公司称陈志坤累计出勤4天半,偶有加班,事发前已递交辞职申请,愿意配合家属申请工伤工亡认定。
  • 家属接到人社部门电话被要求提供资料申请工伤工亡认定,但因缺乏相关资料难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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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湖北十堰的陈先生向封面新闻记者反映,侄子陈志坤春节前在南京打工期间,连续加班后在宿舍感觉身体不适,腊月二十八早上被室友发现死亡。

对此,陈志坤所在公司负责人表示,他入职后累计出勤4天半,有偶尔加班情况,无超长加班,“愿意积极配合家属申请工伤工亡认定。”

陈先生介绍, 陈志坤出事时还不满31岁,早年在外打工做过各种工作。2月初,陈志坤进入南京一家企业管理公司,后被派遣到另一家企业 做货物分拣工作。

“他父母都是农村人,打电话的时候听他说过工作时间比较长,只叮嘱他注意身体,没有太细问具体的情况。”陈先生说,家里在2月15日(腊月二十八)接到南京当地派出所电话,通知陈志坤在宿舍死亡。家属赶到当地得知, 陈志坤前一天晚上曾向室友表示身体不舒服,想睡觉,室友次日清晨发现其死亡。警方已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我们打开他的手机,在相册中发现他的打卡照片。2月6日入职后,连续几天都显示他工作时间超过11个小时。”陈先生说,家里怀疑陈志坤是因连续加班、超长加班引发疾病死亡。

陈志坤的打卡记录,及除夕收到公司的拜年信息。(受访者供图)

陈先生提供的陈志坤的打卡记录照片显示,2月6日7:16上班、17:45下班,2月10日18:18下班,2月11日7:21上班、19:07下班,2月12日7:09上班、19:08下班,2月13日7:15上班、15:09下班。

陈先生说, 用工单位赔偿事宜应由劳务公司负责,但劳务公司只愿意人道主义赔偿2万元,并且未提供完整的打卡记录和劳动合同,家属不知道该怎么办。

记者联系到该劳务公司南京泊琛企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朱先生, 对方表示不存在家属质疑的“超长加班”情况。“他来入职后休息了几天,之后累计出勤4天半,我们是每天8小时工作。”

记者告知朱先生,家属提供的部分打卡记录中,有两天的打卡时长超过11小时。对此, 朱先生表示“偶尔会加一下班,还要刨除中午休息时间”。

陈先生告诉记者, 家属曾接到南京当地人社部门电话,要求家属提供资料申请工伤工亡认定,“但我们手里什么资料都没有。”

朱先生表示, 陈志坤是临时的兼职工人,在出事前一天已经递交了辞职申请,出事时不是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地点,但公司愿意积极配合家属,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人社部门进行工伤工亡认定。

来 源| 封面新闻

编辑 | 王梦婷

责编 | 沈佳

编校 | 杨蕤嘉

审核 | 夏洪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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