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暑假送外卖跑400单,工资没领到反倒欠公司200多,法律上的三层账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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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临丨律师免费咨询
主题分类:劳动法律案件
内容类型:分析或评论
关键词:跑单, 工资, 大学生, 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雇主责任险, 罚款, 住宿费, 法律, 报酬, 保险费
涉及行业:外卖, 服务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青年学生/职校/实习生
地点: 重庆市
相关议题:工资报酬, 拖欠工资, 工人仲裁/起诉, 就业
- 重庆大学生小彭暑期在外卖站跑了400多单,本应拿到2400多元报酬,却被站点以时长、保险、装备折旧、住宿和离职罚款等名义扣光,还被倒算欠款200多元。
- 工作服、头盔等劳动装备通常属于用工方应提供的劳动条件,住宿费和保险费也需要有明确约定和实际发生,不能随意转嫁给劳动者。
- 小彭提前报备离职,站点以“未干满3个月算旷工”为由扣600元,文章认为这类加重劳动者责任的条款不能只凭签字就生效。
- 在校生暑期兼职即使不一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报酬也不能被随便克扣;若属于劳动关系,扣款还受到工资支付规则限制。
- 学生兼职前应留意扣款条款,保存协议、聊天记录和跑单明细;被扣钱后可要求书面依据,并通过投诉、仲裁或起诉追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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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初,重庆大学生小彭跟外卖配送站签了份短期用工协议,约定干到8月底。前半个月每单6元正常结算,他一个月跑了400多单,应得2400多元。结算后半月报酬时,站点甩出一张"欠费通知单":跑单时长不够扣120元,保险费93元,工服头盔折旧费31元,住宿费490元,还有"旷工离职罚款"600元。五笔扣完,工资一分没剩,反倒欠公司200多元。这里有三层法律账,说清楚。
一、扣工资的名目,不是想扣就能扣
1、工服、头盔折旧费31元,站不住脚。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写得很死: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工作服和安全装备是单位提供劳动条件的本分,除非事先白纸黑字约定过分担费用,否则就是违法扣款。
2、住宿费490元、保险费93元,同样要问"约定了吗、产生了没有"。住宿费协议里没写、实际也没住,纯属无中生有;保险费若是雇主责任险,本就是单位该掏的成本,转嫁给劳动者就是变相收费。没约定没发生的,就是违法扣款。
3、"旷工离职罚款"600元最离谱。小彭提前一周报备离职,走的是正常流程;站长却拿协议里"工期一年、没干满3个月算旷工"说事。先说罚款权:用人单位没有随意罚款的权力,要罚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还得有明确的考勤记录作证,不能单位自己说了算。再说"没干满3个月"这种条款,明显加重劳动者责任,签了字也属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说的无效格式条款。
二、学生兼职的钱,一样受法律保护
1、很多人有误区,觉得在校生暑期打工不算"正式工",扣钱活该。实际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写明,在校生业余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不建立劳动关系,但这不等于报酬可以随便扣。
2、走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维权路径不一样,但殊途同归。能认定劳动关系的,劳动法第五十条明令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设了硬杠:因劳动者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当月工资20%,扣完剩余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小彭一个月2400多元,扣款叠加倒扣2600多元,怎么算都越线。
3、即便只算劳务关系,这些扣款同样站不住。没约定、没依据的扣款就是克扣劳务报酬,可以起诉追讨;重庆江津区法院审过一起保安公司收服装费、雇主责任险费的案子,调解结果是公司不仅退费,还因没签书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差额,3名保安每人拿到1.6万余元赔偿。收的是小钱,赔的是大钱。
三、学生兼职工,记住三招不吃亏
1、签协议前先看扣款条款。凡是"工装费、住宿费、违约金、未满X个月罚款"字样,当场问清依据,拿不准就拒签。协议、聊天记录、跑单明细,全部截图存档。
2、被扣钱了别忍气吞声。先要书面扣款依据,谈不拢就打12333或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再不行就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小彭就是投诉到劳动执法部门后,拿回了全部报酬。
3、别被"学生好欺负"劝退。兼职市场专坑没经验的人,越拿"行业规矩"压你,越要留个心眼。钱是自己跑出来的,法律站在这边,怕什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