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人!上海出台就业补贴新政 用人单位反应如何?
来源网站:new.qq.com
作者:海报新闻
主题分类:劳动政策与管制
内容类型:分析或评论, 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用人单位, 就业, 补贴, 吸纳就业, 创业补贴, 上海, 本市, 新政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青年学生/职校/实习生
地点: 上海市
相关议题:社会保障(五险一金)
- 上海市出台新政,为高校毕业生和青年提供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以促进就业。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范围扩大,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享受2000元/人的补贴。
- 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为本市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补贴标准按照缴费基数计算,不超过12个月。
- 低保家庭、残疾、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班)等特定群体的毕业生也可申请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就业促进中心将通过短信或自助经办平台向符合补贴范围的人员和单位发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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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赵恩 上海报道
近日,上海市出台了新一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促就业政策措施,优化完善鼓励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助力困难毕业生就业的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对于新政的落地施行,相关各方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政策概览
根据新政,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补贴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凡招用本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或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均可以“免申即享”方式享受2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本市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的6个月内,向企业纳税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在补贴标准方面,按照本市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50%;补贴不超过12个月。
除了对用人单位的支持外,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家庭、脱贫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也可申请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经学校、区人社部门审核,补贴资金将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值得注意的是,特殊职业教育学校和普通中职学校附设特教班的毕业生是首次纳入补贴范围。
企业经营者:只是一点点激励
对于用人单位的资质问题,记者咨询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方说明,领取补贴的企业必须是在上海本地注册,或是在上海有单独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类单位在招用人员、缴纳社保时,在补贴范围内的,可以享受补贴。
与此同时,记者采访了上海本地几家小微企业经营者。其中,一位从事体育科技开发、赛事策划、场馆管理等业务多年的陈先生认为,如何解决人才供需矛盾可以成为持续热点,但这个(补贴)只是一点点激励,不会作为招聘时的主要考虑。
害怕错过?人社局:会有“精准推送”
如果在不了解相关动态的情况下错过补贴,那该怎么办?实际上,一家注册地在黄浦区的留学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先生就表示,他并没有领取过这类补贴,面对记者的介绍,他回应称“甚至是刚刚知道此事。”
对此,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业促进中心会定期发出“精准推送”。“相关部门审核发现有符合补贴范围的人员,可能会以短信或自助经办平台发通知的形式告知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