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横剪工的维权路缘何如此艰难
来源网站:www.163.com
作者:中工网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关键词:工伤, 劳动能力, 工伤认定, 劳动关系, 耀钻, 公司, 维权, 记者
涉及行业:制造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上海市
相关议题:工伤/职业病
- 刘应多在上班7天后因工受伤,但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导致其维权之路充满困难。
- 尽管人社局已认定其工伤,但公司拒绝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加剧了刘应多的维权难度。
- 刘应多为了确认劳动关系,不得不在宝山和崇明两地辗转办理工伤认定。
- 耀钻公司对刘应多的工伤态度冷淡,甚至提出可以通过人道主义赔偿来解决问题,但并未真正采取行动。
- 律师指出,即使用人单位不配合,个人也可以自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上班7天就遭遇工伤,公司却“不认账”,劳动者辗转宝山、崇明两地维权。尽管人社局已认定工伤,公司却拒绝配合劳动能力鉴定。更糟糕的是,由于单位并未为其缴纳社保,工伤待遇的享受可能需要经历一番波折。采访中,当事人向记者透露,公司曾威胁“一直拖着”,他也因此对后续的维权有颇多担心。
涉事企业所在办公楼层
【读者自述】
上班7天因工受伤
“那段时间挺倒霉的,早上电瓶车刚刚爆胎,上个班手指还受伤了……”提起当时的经历,刘应多无奈笑道。
经人介绍,刘应多于2024年11月27日去上海耀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钻”)应聘,岗位是车间横剪工。据刘应多讲述,耀钻与他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面试成功后当天被派到另一家公司的车间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时薪25元,每月20日结算上月工资。不缴纳社保。另外,该岗实行白班晚班轮换制,半月一换,每个班次12小时。
然而,还没等到轮换班次,刘应多就出了意外。“那天我跟一个同事一起抬铁片到传送带上,不小心手被怼了一下。”随后刘应多只身前往医院就诊,他表示,“耀钻”的相关工作人员还询问过他伤情,但当他把到医院确诊手指骨折的消息告知对方后,“就对我爱搭不理了”。据了解,刘应多受伤那天是12月4日。
单位采取“冷处理”
“前前后后治疗大概花了1000元,虽然医药费不算多,但我那几天的工钱也才1300元,后面停工留薪期待遇也没有。而且(伤情)还会影响我后面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和工作。”刘应多随即向“耀钻”提出希望进行工伤认定,但未得到对方的支持和配合。经历公司后续的“冷处理”后,刘应多开始了漫长的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之路。“协商过,但‘耀钻’威胁说可以一直拖着我。”刘应多表示。
刘应多还告诉记者,此前双方签订合同时“耀钻”并未给自己留一份,但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于是找对方拿回自己的合同。起初,“耀钻”并不配合,后来通过公安出面才拿到手。“拿着合同,我先是找了宝山人社局(公司办公地在宝山)提交材料,他们告诉我公司注册地在崇明,我只好又坐船去崇明办理。”
时间转眼来到了2025年1月上旬,刘应多与“耀钻”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成功。3月7日,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刘应多属工伤。
不过,接下来的事情依旧不顺利,据刘应多反映,“耀钻”并不承认这份决定书,并且公司拒绝配合他在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现下,眼看着治疗费用越积越多,刘应多也不知该如何继续自己的维权之路。
当事人的受伤手指
【记者调查】
企业:我们不配合他也能鉴定,可人道主义赔偿
3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耀钻公司办公楼层时,发现大门被锁上,当时前台无人值班。随即,记者联系“耀钻”工作人员徐先生,几经辗转,得以进行对话。
“出了事情,我们就想办法解决,毕竟他(刘应多)受伤自己也遭罪。”徐先生回应,“不过,我为这个事情咨询过相关部门,上海的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若用人单位不填写这个(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申请表)劳动者就无法继续鉴定。”他提到还咨询过崇明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知晓接下来可能会经历仲裁、诉讼等流程,表示将会全力配合相关程序。“按照法律程序走,如果后面有判决,我们公司该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
当记者询问是否为刘应多缴纳社保时,徐先生表示,他没缴社保,我们可以给他一些人道主义赔偿,但这个也得看他个人意愿。记者继续问到,双方是否就工伤赔付事宜已进行过协商,徐先生予以否认。另外,对于刘应多提到的停工留薪期等待遇,徐先生回应:就算要结算,也需要他提供相关病假单、材料等。
【律师观点】
单位不配合,个人可自行申请鉴定
对于“耀钻”提到的其并不负有配合刘应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定义务这一点,是否有依据?未缴纳社保,最终该由谁承担刘应多的工伤赔付责任?记者采访到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的杨涵婧律师,寻求解答。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杨律师表示,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分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程度递减。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劳动能力鉴定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如果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则无法评定伤残等级,也就无法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待遇。
杨律师还提到,参加工伤保险、配合劳动者进行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协助对事故的调查是用人单位应当配合的,“因此本案例中‘耀钻’的说辞并不合理”。不过在实践中,往往存在单位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并非因工负伤等理由拒不配合的情形。结合本案例而言,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的基本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提出相关申请,亦对劳动者不予配合,劳动者可以保留好工伤认定书、相关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诊断、检查、检验报告等病历资料,及时自行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报 朱兰英 文/摄)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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